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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遏制"一房多售"现象,山东省聊城市日前探索推行购房预告登记制度,预告登记受理后,未经买方同意房屋不得再次出售,从而保护购房者利益。
聊城市规定,购房者在房屋不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的情况下,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,买方为保障将来对欲购房屋依法拥有所有权,可按约定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。预告登记受理后,如卖方不经买方同意,再次出售该房屋,房屋登记机构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。
自今年10月实施以来,聊城市已有700多户居民在房管部门对欲购房屋进行了预告登记,取得不错效果。